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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车主霸占公共充电桩车位引发矛盾——收取“超时占位费”你怎么看?
新能源汽车数量一直增长,充电桩相对紧缺。个别车主给车充满电后却不及时驾车离开充电桩车位。新的矛盾由此产生。对此,本报记者做了深入采访。
“我家住在恒盛尚海湾,平时都在附近的文峰广场汽车充电站充电。”11日下午,市民何冰和记者说,“有次跑完长途,车子电量告急,到了充电站却‘挤’不进充电位。当时明明有两辆汽车已充满电,但没有及时开走,仍然霸占着充电位,让我很无奈。况且一旦超时占位,运营商还会收费用,这是何苦呢?”
何冰的遭遇和困惑,其他车主也遇到过。“我们单位楼下就有一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点,方便了我们这些上班族。”新能源汽车车主陈海林和记者说,“通常情况下,在两小时免费停车充电时间内,快充桩一般都能给车子充好电,基本不用支付‘超时占位费’。但是,也确实看到过有人给车子充好电后不及时开走的情况,占位给别的车主带来麻烦。”
记者在市区一处新能源汽车充电点采访时看到一长排的充电桩前,有新能源汽车已充好电、充电枪归了位,可车子依然停在充电位上。后面陆陆续续来充电的车主只能无奈离去。
采访现场,车主王开明正在给自己的新能源汽车充电。“我这辆车用直流电40分钟就充好了,从来不会占位超时,充满电赶紧离场,给别人挪位。”老王说。
11日下午,记者正常采访了南通智鼎充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小春。他介绍,公司在崇川区和开发区分别设置了两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点。
“目前投资充电点的成本比较高。一个充电车位,一台变压器就需要二三十万元;再加上电缆和机器设备,以六把充电枪为一个点的配置规模来算,一次性投入就达五六十万元。”陈小春向记者介绍,“即便是六把充电枪天天满负荷运行的话,我们也赚不到多少钱。”
陈小春说,至于“超时占位费”,目前在这个行业也是按惯例收取的,但收费标准不算高。他解释,两小时内停车充电免费,超时10分钟予以短信提醒,从超时后的第11分钟开始计时收费,新产生的10分钟时间段内收费6元,超过1个小时后每小时收费5元,超时24小时封顶不超过35元,停满两天就是70元。如果到了第三天,那么就要拨打公安110电话报警挪车了。
在崇川区工农路一家写字楼的露天停车场,记者看到,充电桩停车位几乎停满,却只有三四辆新能源汽车正在充电。扫描“特来电”充电桩的二维码,上面信息数据显示:充电价格为每度电0.88元,分为直流快充和少数交流慢充。如果超时未驶离车位,将按照首小时收取4元占位费,之后每小时收取1元。
记者随后来到紫东南苑居民小区的“星星充电”惠民充电站,这里充电两小时不收取停车费用,超时后15分钟内免费,之后按照每分钟0.5元收取“超时占位费”,封顶50元。
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不断普及,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慢慢的升高。截至目前,我市已累计完成报装接电的自用汽车充电桩用户超过10万户。虽然公共充电设施的数量和需求也在迅速增加,但一些公共停车场的充电桩不足、充满电占位等现象屡见不鲜,部分充电桩运营商收到大量“超时占位”投诉。
为避免矛盾发生,一些充电桩运营商开始收取“超时占位费”,有的收费标准高的甚至超过了充电费。
采访中,确有不少车主表示,市区一些人流密集的热门商圈由于停车资源紧张,个别燃油车也来占用新能源充电车位,给新能源汽车车主造成不便。
新能源汽车车主们对这种行为不满,小鹏汽车车主李玉华说:“收占位费是为了让公共资源更好地利用,但有人实在不厚道。我打电话给客服,客服表示对这种情况也头疼。但再头疼的问题也要想办法解决才行。”